強制平倉機制
當交易者的保證金不足以維持持倉時,系統將觸發強制平倉機制,以防止穿倉風險並保障整個交易系統的穩定性。
強制平倉觸發條件
逐倉模式 每個倉位的保證金獨立計算,當某一倉位的帳戶保證金率 ≤ 100% 時(保證金餘額等於或低於倉位維持保證金),該倉位將觸發強平。
帳戶保證金率 = 倉位保證金餘額 / 倉位維持保證金
全倉模式 在全倉槓桿模式下,所有倉位共用帳戶中的保證金,帳戶保證金率為統一計算。未實現盈虧會被計入總保證金餘額,當保證金率 ≤ 100% 時,系統將觸發強制平倉。
帳戶保證金率 = 帳戶保證金餘額 / 帳戶總維持保證金
帳戶保證金餘額 = 全倉可用 USDT 餘額 + 全倉未實現盈虧
帳戶總維持保證金 = 全倉所有倉位的維持保證金之和
強制平倉流程
觸發強平 當帳戶保證金率 ≤ 100% 時,系統會啟動強制平倉流程。
取消掛單 系統會取消帳戶內所有未成交委託(包括普通掛單與策略單)。
按風險限額進行階梯式平倉 系統會將合約倉位的風險限額調低一檔,並將超過限額部分的倉位執行強平處理。
條件檢查與循環執行
若在平倉過程中,帳戶保證金率回升至 ≥ 100%,則強平停止;
若保證金率仍未恢復,系統會持續調低風險限額,直到帳戶保證金率回升至 100% 或倉位全部清空,則強平完成。
強平期間,系統會以破產價格對倉位進行委託,優先與市場其他委託進行成交。若平倉過程中以優於破產價格成交的部分,其剩餘保證金將轉入風險基金;劣於破產價格成交的損失則由保險基金承擔。
